1:普通揪團者會直接得到讓台主加班半小時的權利(單純轉播不算) 2:揪團帶的人數每滿十個人,加班時數加成十分鐘(採累加制)例:甲台主帶了100到109個人過來此台,加成時數為100分鐘+基礎時數30分鐘=130分鐘 3:揪團人數下限四人上限一百二十人,不足部分以不加班作結。 4:1點前揪團者,加班時間從1點開始進行加班作業,若在1點後揪團者,則在揪團當下加開半小時 5:第二個揪團的人若比第一個帶過來的人(要有說一兩句話的才算)還多,則多加十分鐘(第三第四也算) 重要事項:以上規則為防止急性過勞死,只會算第一個揪到此台帶來的人數進行時數加成以及加班動作,也就是說,只有當天第一個揪團的會進行加班的時數計算,其餘請洽讀第五點。